本网讯 桐乡水利局作为桐乡的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承担着全市水利工程的招投标管理工作。招投标工作是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关键环节,如果不加强监管,规范行为,极易滋生腐败现象。因此,水利局党组非常重视这项工作,要求相关科室结合工作实际,重点研究、大胆探索、积极创新,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监管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确保招投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实现“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
在实际招投标活动中,水利局除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外,结合本市实际执行《桐乡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具体做法是:一是市招标采购限额范围内的水利工程,在市招标采购中心公开开标;在限额以下的交易项目统一纳入镇乡街道招投标采购平台进行交易;二是充分发挥招标代理机构作用,减少行政干预;三是根据招标公告要求,从严资格审查;四是严格实行市场准入制度,杜绝规避招标行为;五是从嘉兴市或桐乡市水利系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参加评标。同时,邀请市重点办、监察局等部门以招投标管理为切入点,会同水利局制定并完善监管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全程参与这项工作,并实施有效的“四个监督”,即市发展改革行政部门加强对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执法活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市监察部门对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招投标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市财政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市审计部门依法对招投标活动实行审计监督。
此外,桐乡水利局作为本市水利行业的行政监督部门,认真履行专业指导和监管职能,指导、监督本行业招投标活动的组织实施。在指导、监督过程中,不断研究探索如何使招投标工作更加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同时不断创新招标投标资格审查办法、评标定标方法,形成科学合理的招投标监管制度,使水利工程招投标工作走出一条新路子,真正做到“阳光”招投标,切实维护好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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