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桐乡市劳动保障局将破解欠薪逃匿难题和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相结合,着眼于服务经济发展大局,有针对性地做好欠薪逃匿案件的处理工作。通过对欠薪企业分类对待,将企业“危机型”、“资金周转困难型”、“良性经营性”等类别,立足防范,加强处置,帮助企业摆脱困难。对生产经营潜力较大暂时出现资金困难的企业,加大调解力度,促使企业和劳动者互相体谅,共渡难关;对发展前景较好、生产经营正常,却又存在拖欠职工工资的企业,指导双方加强沟通和协商,确保职工工资权益正常维护;对于恶意拖欠职工工资的企业,快立案、快处理,尽可能地维护职工权益。同时,十分注重事前防范、事中监控、事后处置、救济帮扶“四位一体”的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体系。建筑行业工资支付保证金、租赁场地经营企业欠薪保证金、欠薪应急周转金、记工考勤卡、欠薪企业信用信息披露等长效机制都在防范和处置企业欠薪逃匿事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保稳促调、转型升级”发挥了职能作用。
1、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做好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和处置。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安排,结合本市实际,市劳动保障局通过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劳动用工和劳动合同情况监督检查和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及时了解和掌握全市用人单位基本情况,特别是工资情况,以有效防范各种劳资纠纷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对存在拖欠工资问题或欠薪苗头的企业,对发现的问题,局领导分别联系镇、街道及有关单位,对重点监控企业实行跟踪调处,力争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企业内部。
2、全面实施租赁企业欠薪保证金制度,建立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的长效机制。针对租赁企业业主欠薪逃匿引发群体性事件逐年增加的情况,为保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推进打造“桐乡不欠薪”城市品牌活动,市劳动保障局在去年制订了《桐乡市租用场地企业实行欠薪保证金制度实施意见(试行)》,并经报请市政府同意,从2007年9月30日开始对租用场地企业实行欠薪保证金制度。今年,市劳动保障局将加大欠薪保证金的收缴力度,确保发生企业主逃匿事件后最大程度地保护职工的利益。
3、创新劳动保障监察监管方式,实施劳动监察工作规范化管理。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市劳动保障局通过学习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了《桐乡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积极开展以网格化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劳动保障监察规范化管理工作,全面建立起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劳动保障监察管理网格,以创新的工作方式,变被动监察为主动监察、有限监察为全面监察、静态监察为动态监察。今年,规范化管理工作将在全市全面实施。通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规范化管理,使实时监控成为现实,逐步形成“全覆盖、全方位、全动态、全过程”的管理机制,使劳动保障部门能及时、全面了解用人单位的情况,以有效防止欠薪逃匿群体性事件的形成和发生。
4、建立和完善欠薪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妥善处置突发性群体事件。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及时、妥善处置因用人单位关停,业主欠薪逃匿而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2008年底,市劳动保障局对《桐乡市用人单位欠薪预警及应急处置办法》(桐政发[2004]33号)进行了完善,并由市委办、市场府办于2009年1月6日出台了《桐乡市欠薪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今年,市劳动保障局将全面启动预案相关的机制,加强欠薪逃匿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组织机构、部门的联运,以确保各部门的联动,切实加强企业欠薪情况的动态监控和应急处置,密切配合,及时、高效、妥善地开展欠薪逃匿突发性群体事件的处置工作。同时,要求各镇(街道)和企业主管部门同,密切监控重点行业的企业欠薪动态,企业要按月将工资支付情况报当地镇(街道)政府和劳动保障局。
5、建立维稳工作例会制度,及时掌握劳资纠纷动态信息。结合学习实践活动的开展,从今年开始,市劳动保障局建立了维稳工作例会制度,每季度分片召开有局主要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全市劳动保障管理所所长参加的例会。由各劳动保障管理所所长汇报所辖区域前阶段劳资纠纷等不稳定因素的排摸、调处情况和工作打算,并互相交流工作经验。重点对企业经营、工资支付等情况进行信息反馈、交流,以便及时掌握欠薪企业的最新情况,商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欠薪逃匿事件的发生。
所属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