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孩子在出生时都是一张白纸,是谁在他们的脑海里播种了恶的念头?是什么让他们走上了歪路?家庭环境不好是其中最为突出的问题——
这一天,检察官高洪超像往常一样翻阅着刚刚移送上来的盗窃案。“李飞(化名)?”这个名字让他一阵心痛:“这不是我在2005年承办的一起抢劫案中的当事人吗?”
2005年的案子一下子从高洪超的脑海里跳出来,李飞的模样也变得清晰起来。那年1月的一天凌晨4时许,年仅16岁的李飞爬窗进入邻居家客厅中欲实施盗窃,发现房门从里反锁后,便以敲门等方式引诱被害人打开房门,而后以叉脖子、撞墙等手段,将被害人打晕再实施盗窃,幸好被害人家人及时发现呼救,他未来得及盗窃仓惶逃走。2005年7月25日,李飞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这次,李飞又盗窃了。高洪超翻阅卷宗后得知,这次,李飞又到高桥镇骑塘中心学校小学部办公楼,以插片开门方式进入教师办公室行窃。“我从不和家人交流。”检察官在翻阅案件时想起了李飞说过这样的话。原来,李飞的母亲生下他后,没多久就离家出走,父亲大受打击,又不懂得与孩子交流,平时也疏于管教。李飞从小就干小偷小摸的事,父亲知道后就打他,但打归打,李飞仍觉得自己没有错。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父母是孩子的启蒙老师。青少年的思想品德、道德意识、性格秉性,情绪爱好无不受家庭的直接影响。一个温馨的家庭可以为孩子的成长提供良好的环境,而不良的家庭环境对孩子的成长将会非常不利,甚至造成恶果。
今年刚满18岁的小滔的性格就是在家庭破碎后变得越来越固执的。小滔很小的时候,父母为了生计,离开重庆老家外出打工了。父亲在杭州干个体运输,母亲在广东东莞打工,两人一年到头也没回几趟家看看小滔。17岁之前,小滔一直留守在老家,跟奶奶生活。小滔说,小时候他努力学习,以为学习成绩好了,父母就会回来看他,但渐渐地发现,不论自己的考试成绩好不好,都得不到父母的表扬,于是索性不再努力。由于缺乏父母的管教,小滔变得越来越自由散漫。
后来,小滔的父母离婚了,小滔判给了父亲。从此以后,小滔跟母亲的联系就更少了。2006年,初中还没有毕业的小滔到杭州找父亲,想跟着父亲打工。但是,父亲经常外出赌博,根本没有时间陪小滔。小滔说:“记忆中,爸爸赌赢了就会给我一些零花钱,平常根本不管我,更谈不上教育了。”
2009年1月,小滔只身来到桐乡。他没有固定的工作,平时靠打零工维持生计。3月13日那天,小滔和老乡在路上瞎逛,看到有个学生一个人走在路上,就上前截住了他,两人从学生身上抢劫了1600多元。
一次次与孩子们“过招”后,检察官们感慨良多:“有些孩子知道自己犯罪了,还在问‘我什么时候能回家’。”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青少年犯罪类型主要集中在抢劫、盗窃、故意伤害、抢夺、交通肇事等案件,而且犯罪年龄呈低龄化趋势,他们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多数是初中未毕业就辍学,有的甚至小学未毕业。
检察官们分析,家庭环境对青少年犯罪影响主要有几个方面:
首先是教育方法。平时父母缺少与子女在感情上的交流和沟通,常常以打代教,使青少年心理产生障碍,从而以犯罪来发泄心中的不满。
其次是家庭残缺。现代社会离婚率越来越高,或因为客观原因父母双方或一方去世,单亲子女越来越多,这些都会给青少年的成长带来沉重的打击,孩子会缺少家庭应有的良好教育。
另外,有些家长并没有担当起父母的责任,自己不务正业,吃喝嫖赌、盗窃、诈骗无恶不作,这一切都在潜移默化中影响着青少年幼稚的心灵,给青少年的成长带来巨大的危害。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一棵小树长歪了,简单伐掉就行,而一个未成年人的人生轨迹出现了偏差,就会影响他的一生。青少年的犯罪率不断上升,必须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社会、家庭、学校都应该采取措施,尽最大力挽救失足青少年。
相关人士指出,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父母应该为孩子创造一个温馨和谐健康的家庭环境。父母必须不断地提高自己的素质,特别是道德素质。在生活过程中,始终要注意自己的一举一动,努力成为孩子的学习榜样。平时还要多与孩子沟通,经常对孩子做心理辅导,给孩子较多的精神支持和帮助。
家庭教育应该和学校的教育紧密联合起来。学校应对家长加大法制教育的宣传力度,增强家长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让家长明确自己保护未成年人的权利和义务。还要加强家长心理辅导能力的教育,全面提高家长的总体素质和育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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