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桐乡市时兴农产品种植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从工商部门领到了首张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
据了解,当天,我市还核准办理了同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的陆家庄村黑木耳专业合作社。“去年开始尝试种植黑木耳,为了能规模经营降低成本,提升种植水平,大家认为组建专业合作社是一个好办法。” 石门镇陆家庄村黑木耳专业合作社股东之一的张惠强说。不过,让这些种植户苦恼的是,有些村民手头上有资金,但找土地却成了难题;而有些村民虽然有土地,却因为拿不出资金无法入股。
怎样才能让土地承包经营权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两只手”真正握在一起?市工商局在全市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通过调研发现农民办理专业合作社时遇到的这种“瓶颈”后,按照省工商局、省农业厅联合下发的《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暂行办法》的规定,积极引导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入股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在陆家庄村黑木耳专业合作社的7名成员中,张惠强以2.49亩土地的10年承包经营权折价2万元后出资。
同样,以种植紫番薯为主的桐乡市时兴农产品种植专业合作社由5名社员组成,其中3名社员以15亩土地的5年承包经营权折价4.8万元出资,占成员出资总额的56.49%。
“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作社,让缺少资金的农民成了合作社的股东。”市工商局有关人员指出,“农地入股”是在土地转包、出租、互换、转让之外,又一种推进土地流转的有效形式。既是提高农业集约化程度、促进农业转型升级,让“地尽其力”为农民致富的重要手段。也是将土地要素激“活”,为农民的创业活动以及生产生活带来大量启动资本的渠道。记者了解到,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作价出资成立合作社的举措推出后,全市农户的积极性被广泛调动起来,他们纷纷打电话来咨询相关事宜。
当天,领到营业执照的桐乡时兴农产品种植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吕娟英激动地说:“想不到农民不出一分钱,可以用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作价办合作社,这种新形式不仅减轻了农民的负担,更为农民通过合作社致富扫清了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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