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文:探索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新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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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6日,奎文区在全市率先成立第一家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726名享有股东资格的奎文区钢城经济发展区蔡家楼村村民获得了《股权证》,由村民变成了股民,他们在村集体资产中的财产第一次用具体的数字表现了出来。
蔡家楼村现有245户,758口人,截止到去年10月31日,该村经营性净资产总额为12320438.83元,除去提取的村委办公费用、社会保障金和预留的改制备用金,可配股量化的净资产达10591590元,设集体股和个人股两种股份。经过股东资格确定,全村共有726人获得股权,占可量化资本金的70%,剩余的30%为集体股。
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我国农村集体经济产权问题关系到农民、农村、农业发展的全局。随着奎文郊区城市化步伐的不断加快,农村的集体资产不断壮大,传统的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体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城郊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农民积极性的发挥。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理顺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关系,实现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维护农村社区居民合法权益,加快推进农村社区化和城市化进程。近年来,奎文区探索实施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新模式,农村集体资产改革取得了卓有成效的发展。
奎文区主要负责同志认为,通过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创新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体制,实现农民由村民变股民,集体资产由混浊变清晰,管理由被动变主动的“三个根本性转变”,是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
为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确保农民收益增加,奎文区通过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体制改革,赋予了农村社区居民对集体资产的所有权、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
他们首先把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到人,然后由股份经济合作社向股东发放《股权证书》,作为股东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凭证。股东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收益权、表决权;同时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农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在当年收益分配前,可根据需要提取30%左右的管理费和公共积累,具体提取比例由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大会民主讨论决定。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年终财务决算和收益分配方案,包括公积金、公益金、公共开支费用的具体提取比例和股东分配的具体比例,由董事会提出,经股东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此外,他们还明确了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收益分配、运行方式、资产运营和监督管理。股权实行静态管理,量化的股权可以继承,也可以在规定的条件下转让,但不得退股。
通过改革,增加了村民收入。集体资产产权明晰后,村民不仅可以从原来从事的职业中获取劳动收入,还可以从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资产经营收益中获取股红分配收入;调动了村民积极性。变农村集体资产的抽象所有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具体的按股所有,破除了过去农民群众对集体资产抽象所有、共同共有,实际上却很难保障应得利益的现象,形成了农民真正所有、人人按份享有的良性局面,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使他们真正参与到合作制的管理中来;防范了集体财产流失,促进了集体经济发展壮大。股份合作制实施前,由于产权关系模糊,村民缺乏对集体经济应有的关心,村集体财产流失严重。股份合作制实施以后,村民更关心集体财产的流向,集体财产的决策权受到了监督,保值增值的目标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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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潍坊日报
作者:
记者 付生 通讯员 王成波
编辑:
宋琼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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