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3月24日),在桐乡高桥镇落晚村村委会办公室里,当桐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宣读完有关文书后,交通肇事者沈金宝紧紧地握住了被害人家属的手,沈金宝一家人深深地感受到了法律“温情”的一面。
记者了解到,在去年的一场交通事故中,由于沈金宝的责任导致1人死亡、1人受伤。按理说,沈金宝因交通肇事是要被起诉的。但被害人家属却向检察院递交了一份申请,要求对沈金宝免予刑事起诉。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交通肇事致1死1伤
沈金宝是高桥镇人,去年10月3日,沈金宝驾驶摩托车上班,途经桐斜线时,与张某骑行的三轮车相撞,结果造成张某受轻伤、三轮车乘员陈某受重伤后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沈金宝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去年12月30日,沈金宝交通肇事一案被移送到桐乡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可是,这个时候,办案的检察官了解到沈金宝属于过失行为。而且案发后,他立即报警,主动抢救伤员,并且保护现场直至交警到达。之后,沈金宝自知有过错,主动找到张某和陈某的家属请求调解,最终就赔偿问题达成协议。沈金宝已赔偿4万多元,还欠1.5万元,但也已经明确了赔付日期。
两家人握手言和
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了解到,沈金宝是一名退伍军人,为人厚道,在单位和村里的口碑都很好。沈金宝的妻子在家务农,身体不好,两个孩子都在念书。一家人生活全靠沈金宝微薄的工资维持。尤其是这次交通肇事后,对被害人及其家属的赔偿已经让沈金宝一家背负了很多的债务。“如果对沈金宝提起公诉,追究其刑事责任,无疑是对他家的一个沉重打击。”办案检察官说。就在这个时候,办案检察官收到了受害人家属的申请,他们要求免予追究沈金宝的刑事责任。“换位思考一下,我们能体会他的苦衷。”受害人家属表示。
昨天下午,检察官还对沈金宝进行了法制教育,并将他纳入社区矫正人员范围进行管理,定期回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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