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了职介市场整治活动。重拳出击后,职介市场现状如何?求职者如何提高识别能力和维权意识?
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市有职业介绍资质的职介所共13家,其中12家设于市劳动力市场,还有一家在濮院镇。所谓“有资质”,就是凡设立职业介绍机构都要获得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知情人士却告诉记者,除了这13家有正规资质的职介所外,不少从事房屋租赁、买卖等的中介机构也会附带介绍职业这一功能。
在杨家门一家中介机构门前,记者看到了该中介公开宣传的经营范围是:售房买房、房屋租赁、产权代办、购房按揭和房屋托管。记者称为退休在家的父亲找工作,工作人员立即说:“那只能在传达室做做,你先登记,我们帮你留意。”
于是,工作人员简单地记录了年龄和联系方式。记者又说没有带身份证,工作人员答:“不用的。”谈起收费标准,工作人员说:“先登记,介绍不成功就不给钱,成功了也就给几十元。”随后,记者临走前向工作人员要了名片,只见名片上介绍的经营范围除了公开宣传的以外还多了一项:职业介绍。
记者来到鱼行街一家从事房屋租赁的中介机构,发现他们的做法与杨家门那家如出一辙。劳动保障部门相关人士表示,这样的机构在工商登记时并没有“职业介绍”这一项,更没有到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他们的做法不仅是超范围经营,而且是违法的。
记者随后翻阅了《浙江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条例》规定,未经批准设立职业介绍机构或未经批准从事职业介绍活动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职业介绍活动,并可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不超过违法所得3倍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
尽管有此明文规定,而且这些中介机构经营者心中也十分清楚,但他们依然在“打擦边球”。
知情人士透露,如果要处罚这些机构,需要掌握其台帐资料,还要掌握介绍行为。但从记者观察所得,这些中介机构仅仅登记了求职者的姓名、年龄和联系方式,根本说明不了问题,就算查也存在一定难度。
除了无资质的中介机构外,还有一种形式的职业介绍也是违法的。我市不少企业都会采用这样的招工形式:由一名“招工经纪人”到老家带十多名乃至几十名工人到单位来工作,向每名劳动者收取一定的介绍费。这批工人由“招工经纪人”全权管理,连工资发放也由此人负责。这种形式类似于建筑工地上的“包工头”,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的利益难以得到保障。
劳动保障部门提醒,由于是违法经营,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难以保障,建议劳动者还是要到正规的职业介绍所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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