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中午,乌镇镇居民杨士良打进本报新闻热线反映,前几天他从报纸和电视上得知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已经从1元下调到了0.5元,但是那天上午他乘坐两次出租车,司机都仍向他收取1元燃油附加费,他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加强监管力度。
当天下午,记者在市区振兴西路上以一名乘客的身份拦下了一辆出租车。一坐进车内就看到,一张关于燃油附加费下调的告示贴在车子的显眼位置,具体内容为:根据桐政办发[2006]93号文件和桐发改价[2009]23号文件,桐乡市客运出租车自2009年3月15日起,每车次加收燃油附加费0.5元,特此公告。在这张告示的下方还标注了投诉电话。车子行驶到目的地后,计价器上显示的金额为5元,加上0.5元的燃油附加费,出租车司机应收5.5元。但记者给了他一张10元纸币后,他却只找零4元。“现在出租车的燃油附加费不是下调了0.5元吗?怎么还收1元?”记者向司机提出质疑时,司机说他只是代班的,对燃油附加费下调一事不清楚。
之后,记者又乘了一辆出租车回单位附近,这一辆车内贴的还是以前收1元燃油附加费的告示,内容为:根据桐政办发[2006]93号文件和桐发改价[2008]9号文件,桐乡市客运出租车自2008年2月1日起,每车次加收燃油附加费1元,特此公告。在付钱时,司机要价仍是6元,5元的车钱加1元燃油附加费。这次,记者开门见山地问他:“燃油附加费已经下调了0.5元,怎么还要收1元?”司机反应很快,马上脱口而出:“我没零钱找不开,要不我在旁边等一下,你去兑一下零钱?”
记者前后共乘坐了4辆出租车,其中有3辆出租车仍在收取1元的燃油附加费。这几辆出租车内,有的已经贴上最新的燃油费告示,有的贴的仍是以前的。记者在与司机聊天过程中得知,其实出租车司机心里都清楚燃油附加费已经下调,但在收取时以代班或找不出零钱为由,仍在按老政策收费。不过,司机也不是强制收取1元燃油附加费。如果乘客知道燃油附加费已经下调,并且自备零钱的话,他们也按0.5元收取。
随后,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出乎意料的是,超过一半的人不知道我市出租车燃油附加费下调一事。不少市民表示,打车时一般很少注意司机收多少燃油附加费。孙小姐在一家软件公司上班,因为要加班,晚上常打车回家。可她不明白的是,不同的出租车司机收的燃油附加费也不一样:“有的司机收0.5元,有的司机收1元,现在我都搞不清楚了,燃油附加费到底是多少?”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我市从3月15日开始,出租车的燃油附加费已下调到了0.5元。现在,一些出租车司机向乘客收取1元燃油附加费是不合理的,一经发现,相关部门会对司机进行处罚。而且,每辆出租车上都应该张贴收取燃油附加费的告示,如果乘客遇到司机多收燃油附加费的情况,可以拨打告示上的投诉电话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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