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自今年起,濮院镇在村、社区干部中试行廉政保证金制度。该制度实施对象为全体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以及大学生村(社区)干部。
廉政保证金包括廉政风险金和廉政奖励金,即每年从基层干部的全年报酬中提取5%作为廉政风险金,镇财政按1:1配套廉政奖励金,为每位基层干部单独建立个人廉政保证金帐户,并制作廉政保证金手册,实行专人负责,封闭管理,逐年累积。例如基层干部受党纪处分以下惩处,按性质不同扣除不同额度的廉政保证金。受党纪处分,除扣除本人本年度廉政保证金外,党组织书记、主任、副书记、纪检组长承担连带责任。被追究刑事责任,除扣除本人所有累积的廉政保证金外,同时扣除党组织书记当年度全额廉政保证金,主任、副书记、纪检组长扣除80%。
该项制度的推行,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基层干部拒腐防变意识,努力打造一支素质优良、作风正派、勤政廉洁的基层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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