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司法行政干部、法律服务工作者更好地为全市农村改革发展服务,市司法局多措并举积极为农村改革发展服务。
该局在镇、街道、乡村、企业、农贸市场、新居民聚集地等建立调解组织,同时要求基层司法所主动、及时地调解农村涉及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土地承包等方面的矛盾纠纷,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每月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特别在重大节假日、活动时期的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对苗头性的重大矛盾纠纷信息进行排查和评估,形成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研判机制。设立村、居民小组、企业兼职调解员和信息员,及时、快速上报矛盾信息,将一般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镇。继续利用“文化示范户”、文化活动中心、文化茶馆等农村文化阵地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将1000户“文化示范户”户主培育成农村“学法带头人”,同时,充分发挥好全市农村村民家中10万只小广播和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平台作用。
组织开展各种活动,例如,举办“法律早、夜市”活动,大力向农村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等公共服务。举办巡回法制讲座,加强镇(街道)普法联络员、村法制宣传员、“大学生村官”的法制培训,充分发挥其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对基层干部,特别是农村“两委”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
同时组织阳光志愿者行动,落实好矫正对象和归正人员与志愿者1:1的配比要求,实现“一帮一,多帮一”的目标;稳步推行社区服刑和归正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社区服刑和归正人员职业技能培训逐步纳入劳动力就业培训总体规划。强化镇(街道)帮教基地建设,以努力提高安置率为前提,把安帮工作做到实处,提高帮教的成效。
所属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