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首儿歌,想必很多人会唱:“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可是现在,别说一分钱已难以见到,就是马路上真有一角钱,可能很多人已不屑一顾,而很少有人会弯腰去捡起来。
但孩子不一样。有两个孩子,最近分别捡到了20元钱和5元钱。当他们把钱交给家长的时候,两个家庭的家长作出了截然不同的两种反应。
【事件一回放】: 10岁的小男孩小辉现读三年级。今年大年初一那天下午,爸爸带着他和妹妹到市区东兴商厦闲逛。在东兴商厦东大门口的台阶上,小辉发现了一张20元的人民币。他迅速地捡了起来并揣进了口袋。爸爸当时也没有注意到儿子捡了什么,问他只是笑笑做了个鬼脸。一直到走在回家的路上,小辉才把刚才自己捡到了20元钱的事告诉了爸爸,并把钱递了过去。爸爸听后,连连夸张地说道:“哦,你的运气真不错,今天是大年初一,你一出门就捡到钱啦,看来今年你的运气不错哦。”并把20元钱还给了小辉,说:“这20元钱既然是你捡来的,就当你的零花钱用吧。”得到爸爸的应允后,小辉就到马路边的一个小副食品店里给自己和妹妹各买了一包糖和一盒“甩炮”,高高兴兴地回家了。回到家里,爸爸还把此事的原委说给了爷爷奶奶听。两位老人听后也是交口称赞孙子运气真好。
【家长观点】:区区20元钱是小事。如果当时孩子捡到的是什么证件或者大额的物件的话,会让孩子将物品交给商厦总服务台保管,寻找失物人。
【事件二回放】:几天前的一天下午4时多,奶奶去市实验幼儿园接孙子诺诺。从幼儿园里走到大门口时,7岁的诺诺看到地上有5元钱就捡了起来,奶奶让他藏在口袋里,回家交给妈妈。当小学教师的妈妈听了事情经过后,觉得这是一次教育儿子的机会,应该让孩子懂得替别人着想,不能贪图小便宜。“那个丢了钱的人肯定很着急的。”“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能占为己有。”“捡到东西要交给老师的。”并叮嘱婆婆次日送孩子去幼儿园时千万别忘了这件事。
次日一早,奶奶牵着诺诺的手来到老师面前。老师听了奶奶的讲述后,首先对诺诺捡到东西交给老师的行为表示了赞赏,并奖给了他一朵小红花。随后,她问班里的小朋友:“这5元钱该怎么处理?”孩子们叽叽喳喳地说开了:“我们去买糖吃!”“我们去买菜!”“我们买一个玩具!”……这时,一个响亮的声音盖过了别的声音:“这钱应该交给警察叔叔!”老师对这个回答给予了肯定,并借此给小朋友们上了一堂拾金不昧课。小朋友们似懂非懂地点头同意……
【家长观点】: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5元钱虽然是小事,但折射出来的是大事。孩子是一张白纸,对孩子来说,所有的小事都是大事。教育孩子应从小事着手,应从小培养孩子拾金不昧的好品德,教育孩子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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