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在林中,林在城里。3月2日,在省级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 平邑县,县城内看不到围墙,只有满眼的绿地和处处花园。
平邑县在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开展拆墙透绿工程,增加绿化总量,还绿于民,有效改善了城市环境,提升了城市形象,营造了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
群众多了好去处
“以前这个地方被高高的围墙挡着,里面的风景再好我也看不到,一直都很遗憾。现在墙拆了,绿化面积增多了,视野也变宽了,出来游玩、逛街让人心情很舒畅。”家住平邑县城的刘先生指着建设局的小花园说。
如今在平邑城区漫步,只见机关没有围墙,以前的“私家花园”已经成为了公共绿地,每天清晨和傍晚都会有许多市民来这里散步和游玩。这些全得力于平邑县创建文明城市中的“拆墙透绿”工程。
自创建文明城市以来,平邑县坚持以人为本,突出地方特色,特别是突出抓好“拆墙透绿”工程,提高绿化层次,营造宜居环境。此外,平邑县还支持机关对绿地进行园艺化改造,铺筑了园路小径,增添水景、花坛,在绿地边设置了可供行人休息的座椅,给城市增添了一处处美丽的风景。
据了解,目前平邑县规划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3.2%、绿地率达到28.5%。居民开门见绿,出门遇绿已成为现实。
干部拆除了“心墙”
“拆墙透绿”,看似是一件平常事,但做起来却很难,因为拆除的是旧的观念。通过这看似点滴的小事,机关与市民融为一体,干部与市民零距离接触,它的意义不仅仅是还绿于民,更重要的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一件大事。
带头进行“拆墙透绿”的平邑县人民检察院,一开始就受到了一定的阻力。部分机关干部担心拆除围墙会引来安全等问题,一时不能接受。拆除后他们却发现,不但没有出现想象中的问题,反而拉近了干部和群众之间的距离,社会更加和谐。该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组长高峰告诉记者:“拆除这堵墙,也解放了我们禁锢的思想,打开围墙也打开了‘心墙’,让群众真正享受文明实惠,增加了干群之间的沟通,促进了人居环境的改善。”
截至目前,平邑县已经有130余家单位拆除了5000余米围墙,新增城市绿地12万平方米。
创建宜居社区
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既是形象工程,也是实事工程,工作实效如何,不仅关系到文明城市创建的成败,更关系到民心的向背。为了确保创建工作让群众满意,平邑县不仅在主干道、机关单位进行“拆墙透绿”工程,还通过加强对各住宅小区及单位庭院绿化工作的督导检查,全民动员,全面增加县城特别是老城区的绿化总量,实现由点到面,由内向外,由低到高,不断提升庭院、小区的绿化水平,及时消除绿化“盲点”,实现全县“拆墙透绿”,使群众居住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平邑县平邑镇兴水社区党支部书记公彦民感慨地说:“以前社区里垃圾乱放,现在楼房整齐划一,绿地碧草如茵,四季有绿,三季有花,生活环境好了,群众干事也更有积极性了。”
据了解,平邑县对新建小区坚持居住环境绿化与住宅小区房屋建设同时设计,同时审批,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确保小区绿地率达30%以上。
平邑县副县长张鑫表示,平邑县将继续巩固创建文明城市成果,加大城市绿化工作力度,推动城市绿化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努力打造绿化精品,建立长效管理体制,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群众提供更好的宜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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