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2月24日,乌镇镇调委会组织乌镇法庭庭长与20位行政村、社区居委会调解员召开司法调解恳谈会,与会人员围绕如何相互配合、互相支持、共化矛盾上畅所欲言。
为便利于法庭和基层工作相互支持,法庭和基层调委会将建立联络员制度。会议规定,法庭形成制度经常下基层指导基层调委会工作,基层调委会也将主动协助和服务好法庭到基层办案,对基层调委会遇到的疑难问题和案例,法庭将主动帮助基层提供法律援助和调解咨询。
基层调解员到法庭参与旁听制度是提高基层调解员规范调解程序、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的行之有效的手段和机会。会议规定,凡公开庭审的涉及农村调解的典型案例,法庭都将提前计划安排所在村调委会及一定数量的基层调解员参与旁听。镇调委会还将与法庭协商建立旁听工作制度,提出旁听要求,使旁听工作真正成为提高基层调解员业务水平和能力的一个有效平台。
针对基层干部队伍年轻化,基层调解员业务不熟、程序操作不规范现象比较突出问题,会议规定,除落实旁听制度外,法庭还将定期准备一些典型的调解案例举办业务培训班,对案例进行逐个解剖分析,解答基层调解员提出的各种疑难问题,使该镇基层调委会和调解员队伍建设有一个质的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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