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出台了《2009年桐乡市省一级重点高中招收保送生工作实施办法》,教育界人士称此办法将有效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遏制初中择校、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记者获悉2009年我市省一级重点高中保送生招生的基本办法是:单独命题,统一测试;自愿报名,尊重志愿;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公开公平,社会监督。
学生的推荐条件包括:综合素质评价、三年学业成绩和特长发展。被推荐保送的学生学业成绩要求达到学校初中毕业生总数的前25%(为全面反映学生初中阶段的学习情况,学业成绩的计算综合考虑了学生初中三年每学期的期末成绩,并按一定的比例计入到学业成绩中),每学期体育成绩均在合格及以上(同等条件下,市级及以上竞赛获奖的学生可优先推荐);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达到4A,且德、智、体等方面表现一贯优秀;若保送生符合优惠加分条件的,可进行加分,但累计最高加分不超过10分,同一类别重复得奖,只能选加一项。
据了解,今年保送学生的录取计划为:桐乡市高级中学保送生提前批300名,择优批300名;桐乡一中保送生择优批200名;茅盾中学保送生择优批200名;凤鸣高中(桐高凤鸣校区)保送生择优批200名。此次保送招生中,桐乡市高级中学保送生提前批300名的80%按各初中学校毕业生核准数分配。
新高中招生办法出台后,立刻成为市民关注的热点。记者在采访以及浏览桐乡论坛时发现也有不少市民对新办法的出台尚有疑问:招生办法为什么要改革,又为什么要这样改?为此,记者专门走访市教育局,请相关负责人对此进行全面解读。
“实行把重点高中招生名额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招生办法,既不是‘一时性起’,也不是桐乡独创,这是一项上级要求教育行政部门积极落实的改革任务,《办法》的出台经过数年探讨酝酿。”市教育局副局长施掌林说,把重点高中招生名额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做法,是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遏制初中择校、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此次改革总体上是迎合了对学生教育的发展趋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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