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9年2月21日桐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桐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认真听取和审查了冀友佳院长所作的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09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法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全面履行审判职能,狠抓审判质量管理,切实加大执行力度,全力维护司法权威,努力加强队伍建设,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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