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鸣派出所破获市局一级督办抢劫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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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2月09日 11:24
桐乡新闻网 网闻新桐乡
1月27日21时30分许,受害人凌某、周某在凤鸣街道新农村凌家浜通往320国道的水泥路上,被两名男性案犯采用拳打脚踢的手段,抢走现金、金项链、手机等物,共计价值9550元左右。该案件因性质恶劣被列为市公安局一级督办案件。
当夜,凤鸣派出所组织30余名警力进行围堵设卡,同时会同市局刑大现场勘察。经调查发现,该案自称被抢1550元的受害人周某(男,21岁,桐乡大麻人)存在种种疑点。并且周某对公安机关的进一步核查极力回避,甚至逃避,周某的作案嫌疑进一步上升。随后,在市局技侦、网监大队的配合下,发现受害人周某、海宁许村人邹某(男,18岁)、顾某(男,18岁)有重大作案嫌疑。
2月5日,犯罪嫌疑人周某在家属的陪同下投案自首。他交代了因急于用钱而事先与海宁许村人邹某、顾某商量实施抢劫的犯罪事实。随后,该所会同市局刑侦大队在犯罪嫌疑人周某的带领下,2月5日下午在大麻一游戏店内抓获另一犯罪嫌疑人邹某。犯罪嫌疑人邹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犯罪嫌疑人周某、邹某已被刑事拘留,另一犯罪嫌疑人顾某目前已刑拘上网,正在进一步抓捕之中。
当夜,凤鸣派出所组织30余名警力进行围堵设卡,同时会同市局刑大现场勘察。经调查发现,该案自称被抢1550元的受害人周某(男,21岁,桐乡大麻人)存在种种疑点。并且周某对公安机关的进一步核查极力回避,甚至逃避,周某的作案嫌疑进一步上升。随后,在市局技侦、网监大队的配合下,发现受害人周某、海宁许村人邹某(男,18岁)、顾某(男,18岁)有重大作案嫌疑。
2月5日,犯罪嫌疑人周某在家属的陪同下投案自首。他交代了因急于用钱而事先与海宁许村人邹某、顾某商量实施抢劫的犯罪事实。随后,该所会同市局刑侦大队在犯罪嫌疑人周某的带领下,2月5日下午在大麻一游戏店内抓获另一犯罪嫌疑人邹某。犯罪嫌疑人邹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犯罪嫌疑人周某、邹某已被刑事拘留,另一犯罪嫌疑人顾某目前已刑拘上网,正在进一步抓捕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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