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卫生部收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新疆患者服用标识为广西平南制药厂生产的“糖脂宁胶囊”(批号为081101)致死情况的报告后,要求在全国范围立即停止使用该药品。
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通知后,迅速调集稽查人员,采取电话、传真、短信平台等有效途径,在第一时间对辖区内各涉药单位发出紧急通知,要求所有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立即停止销售、使用该药品。同时该局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对问题药品的销售、使用情况进行排查,一经发现与该批药品有关的不良事件,及时上报。并通过网站等形式提醒广大消费者,发现该批号的“糖脂宁胶囊”,要立即向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投诉举报。
截至目前,我市辖区内并未发现有涉药单位经营过该批号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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