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药械生产经营行为,引导企业建立诚信守法的生产经营机制,2008年,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构建药械诚信分级监管体系,并把它作为践行科学监管理念,推动医药行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来抓。并评选出“诚信药店(药房)”18家。
据介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了企业信用评定标准,完善了《药品经营企业信用体系评定标准》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信用分级评定及管理方案》等药械企业信用评定标准。对企业进行了“诚信、基本守信、失信、严重失信”四个等级的量化评定,明确了等级划分的条件和要求。
同时,该局健全了企业信用档案和监管档案。将企业行政许可案卷、药械经营企业基本情况档案、药械经营企业信用档案“三档合一”。按照监管相对人一企一档的原则,建立了完善的药品、医疗器械企业基础信息数据库,实现了药械企业检查有记录,问题有跟踪,整改有反馈,资料真实完整,信息互通共享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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