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三九天的南方也是北风凛冽,格外寒冷。市民李某家里却是有说有笑、温情融融。原来,这天桐乡市检察院的检察官来家里回访了。
这是市检察院实行不起诉案件跟踪回访工作中的普通一幕。近期,市检察院对2008年度的8名被不起诉人逐一进行了回访,了解被不起诉人回归社会后的思想动态、具体表现,做好跟踪监督、帮教工作。
面对事前并没有通知的“突然袭击”,几名当事人的表现丝毫不做作,见了面很自然地拉起了家常。去年,李某因为眼红朋友生意红火而心生嫉妒,产生敲诈勒索念头,向朋友发送恐吓短信,意图勒索,后因害怕案发而未进一步实施犯罪行为。案发后,在检察机关的调解下,李某表示真心悔过,而朋友也念及情谊表示希望对其宽大处理,该院在举行听证会后对李某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友情经过那样一次洗礼之后,案件当事人依旧关系融洽。现在的李某每天勤勤恳恳工作,小店生意也渐渐红火起来。“感谢检察官的帮助教育!”回访人员临走的时候,李某拉着检察官的手,诚恳地说。
在梧桐街道城西村村民王阿二家里,他不停地重复一句话:“现在想起来真是好后悔!”他说,当初为了鸡毛蒜皮的小事,抡起铁锹打伤了邻居,如果当初没有邻居的宽容和谅解,自己面对的或许会是牢狱之灾。此时,当初被王阿二打伤的邻居王成功也来了。听到这席话,他拍了拍邻居的肩膀,动情地说:“远亲不如近邻哪……”一旁的村干部也接过话茬说:“通过这件事情,双方都吸取了教训。如今两家人好得很,平常互帮互助的事也不少哩。”说得两位朴实的农民呵呵地笑了起来。见到这样的温馨场面,检察官们也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从市检察院了解到,不起诉案件跟踪回访制度是今年开始实施的,组织由承办人参与组成的回访小组,规定其应当于作出不起诉决定后一年内对案件当事人通过直接走访其所在社区(行政村)、约谈与当事人联系密切的周边关系以及电话约访等形式进行回访,此后每半年一次,对被不起诉人回归社会后的思想动态、具体表现,进行全面了解,直至消除影响,被不起诉人完全融入社会,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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