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赎回被扣押的汽车,竟然欺骗朋友,将其摩托车偷偷开走并当掉,近日,陈昆(化名)因涉嫌诈骗罪被桐乡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乌镇人陈昆今年刚满20岁。2006年,他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刑满释放后,陈昆不思悔改,整天无所事事,还常常跟同样无业的朱某玩在一起,偶尔也借朱某的面包车来开。2008年11月,陈昆像往常一样借了朱某的车从乌镇开到桐乡,由于逆向行驶,加上他没有驾驶证,结果被交警查获,并查扣了面包车,交警随即对陈昆开出了1800余元的违章罚款单。当时,身无分文的陈昆无力当场交付违章款,只好回家再想办法。
出事的时候,朱某正好也坐在车里,他叫陈昆一定要将汽车赎出来,但事实上朱某也知道,陈昆手头根本没有钱,于是,朱某给陈昆提议说,他有个朋友是开寄卖行的,或许可以到他那里借钱将车子赎回来。于是,两人一起去找寄卖行的老板借钱,陈昆听寄卖行的老板介绍说,用摩托车作抵押可以借到钱,当时他就想到了自己朋友戴某,他就有一辆摩托车。
说干就干。陈昆马上到戴某家中约他出来一起吃饭,准备伺机骗走他的摩托车。傍晚时分,戴某开摩托车载着陈昆到饭店。车开到半路,陈昆主动提出由他开车,戴某也乐得清闲,将车钥匙给了陈昆,最终由陈昆开车载着戴某到达与朱某约定的饭店。据陈昆交代,他当时为了有更多下手的机会,吃饭吃得很快,看看戴某还在吃,他对戴某说,他跟朱某有点事,出去一下。然后,陈昆利用仍由他保管的钥匙,和朱某将戴某的摩托车开到寄卖行,当了5000多元。
当天晚上,当戴某再次见到陈昆他们时,他已经起了疑心,但苦于摩托车已被他们开走,自己一点办法也没有。当时戴某还在想,陈昆开了一段时间肯定会把摩托车还给自己的,所以一直没有报警。直至有一天他发现“好朋友”早就将摩托车当掉,他才到派出所报案。
到案发时,除了交罚款赎车,陈昆已将当来的钱挥霍一空。
所属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