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市区煤机西村的市民李根来到报社反映,2008年最后一天,他父亲因交通事故严重受伤,已经花去了3万多元医疗费,但对方一分钱都没有垫付。
据李根介绍,2008年12月31日清晨6时30分左右,在市区凤鸣路上,李根的父亲驾驶着一辆电动三轮车,与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导致头部多处受伤。幸亏事故发生后有人及时报警并打了“120”急救电话。据目击者回忆,李根父亲是头部先落地,所以大量出血。李根父亲被送往市第一人民医院后,医生说必须马上动手术,不然会有生命危险。
动手术需要数万元。李根一家犯了难,家里本来就不宽裕,以前也是靠父母卖豆制品维持生计的,这几万元钱从何而来?取出家里所有的存款,又向亲戚朋友借了一些,七拼八凑总算凑齐了手术费。手术后,李根父亲的病情暂时得到了稳定,但人一直处于昏迷状态,需在重症监护室作进一步观察治疗,每天还需两三千元的治疗费,这让家人再也无力承受。
于是,他们想到让事故中的对方先垫付一些医疗费。“起先打电话给对方时,他是接的,说已经汇进来一万元了,但我们去查询时被告知根本没有。之后,我们再打电话过去,对方家人就开始无理谩骂,毫无协商之意。后来,对方干脆不接电话或者关机。”
据了解,这起事故的另一方是一名叫张新江的河南人,在桐务工,事故中脚部也受了伤。1月8日中午,记者拨通了事故对方的手机,接电话的是他老婆。她说,她老公已经回河南老家治伤了,可能会面临截肢的危险,现在到底是谁的责任导致了这场事故还不清楚,再说她家里一贫如洗,不过摩托车是投保了交强险的。
市交警大队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事故责任认定没有出来之前,一方是不能强制另一方缴纳医疗费用的,只能多与经办民警联系,与对方一起协商医疗费问题,待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之后,再根据责任大小来分摊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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