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种新型的职工工资分配制度在我市出现,企业职工工资通过集体协商来确定。
据了解,这种制度叫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制,是指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
在市经贸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的指导下,桐乡市大麻家纺协会代表的62家协会企业业主与桐乡市大麻镇工会委员会代表的62家协会职工,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已签订了大麻家纺协会会员企业职工工资协商协议书。同时,石门镇皮革行业协会也将于近期完成和桐乡市石门镇工会委员会的协议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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