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批准擅自建房 一违法建设户受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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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梧桐街道九曲小区谢任山10号当事人沈洪飞违法建设一案依法接受相关部门处理。
今年10月16日,有群众举报,桐乡市梧桐街道九曲小区谢任山10号正在建造房屋。接到举报后市城管执法局于当天就受理调查了此事。
据了解,当事人沈洪飞违法建造的房屋为混合结构,建筑面积为365.93平方米,总层数为三层。此处当事人沈洪飞原有136.23平方米的木结构平房,而且建设占有的土地有103.36平方米是出资买入的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商、住土地。今年9月底,当事人沈洪飞在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私自拆除了原有的平房,并在10月初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建设。
市城管执法局当即向当事人发出了《询问通知书》,要求停止施工并接受询问调查。一开始,由于当事人极不配合,不愿意接受询问调查,市城管执法局、九曲居委会工作人员多次做思想工作,当事人将三层楼自行拆除了一层,但后来当事人改变了初衷不愿意再拆除。目前新建的违法建筑拆除一层后,当事人又在二层楼上加盖了楼顶,内部进行了粉刷及简单的装修,楼下店面房已出租开店。
采访中,当事人沈洪飞承认当初拆除重建时,并没有取得相关部门审批证书,但他坚持强调这块地基是他12年前出资购买的,在自己购买的地基上造房不违法。“当事人在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亦必须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才可以建造房屋,否则就属违法建设。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将被依法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等处罚。”市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对于沈洪飞违法建设房屋一案,目前相关执法部门还在进一步查处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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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版
作者:
记者 朱跃红
编辑:
宋琼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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