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升商铺的价值,商人韩雪兴用一张110万元的虚假借款合同打起了虚假官司。官司一打就是5年,等来的却是法律的制裁。
2002年8月的一天,生意人钱某来到浙江濮院羊毛衫城股份有限公司,对市场里7间商铺的承租人提出“最后通牒”:“你们租的韩雪兴的7间店面现在是我的了,你们要么腾退商铺,要么提高租金。”
钱某以所有权优先于经营权为由,要求提高商铺租金或者腾退商铺,一直不能被7名承租人接受,他们拒绝腾退。而之后的5年里,法院无数次地强制执行,却无法到位,双方当事人都走上了申诉的漫漫长路。
2007年5月,7名承租人向市人民检察院提出了申诉。随着检察机关审理和侦查工作的不断深入,事件真相慢慢浮出了水面。
1995年,韩雪兴所在的桐乡市濮院物资有限公司出资在羊毛衫市场建造了100多间商铺。当时,商铺很难出租,韩雪兴为了规避风险,加入了浙江濮院羊毛衫城股份有限公司。
到了2002年,濮院羊毛衫市场有了长足的发展,市场兴旺,商铺升值。为了整个市场的长期发展与稳定,浙江濮院羊毛衫城股份有限公司坚持商铺租金价格稳步提高的原则。韩雪兴看到少数不参加浙江濮院羊毛衫城股份有限公司的一些散户,现在一间商铺每年的租金就涨到了十多万,自己公司有100多间商铺,每年一间商铺却只收取几万元,他坐不住了,决定拿7间商铺小试牛刀,打一场假官司。
2002年4月18日,韩雪兴与钱某签订了一份虚假借款协议,内容为钱某借款给桐乡市濮院物资有限公司110万元,期限30天,逾期不还以商铺抵偿。为了假戏真做,韩雪兴出资90万元,钱某出资20万元,以钱某名义分两次打入桐乡市濮院物资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制造了以桐乡市濮院物资有限公司向钱某借款110万元的虚假证据。但事实上,这笔110万元的款项随后又流回到了韩雪兴和钱某的腰包。不久,钱某按照事先约定,借款到期后向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随后,经法院强制执行,7间商铺顺利过户到了钱某的名下,钱某便堂而皇之地要求提高商铺租金或者腾退商铺。
今年12月5日,市人民法院对指使他人作伪证进行虚假诉讼的韩雪兴以妨害作证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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