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家装修中铺设的地板居然厂家、规格、材质均不相同!”桐乡市高桥镇越丰村的吴先生说,他和妻子对新家的期望值很高,如今出现这种状况,怀疑商家存在欺诈嫌疑,要向商家讨个公道。
2008年10月3日,吴先生向经营户徐某订购“大庄”牌热带雨林系列40平方米(共28箱)地板,并于10月5日送货上门并派木工给予安装。总计结算费用为14603元,其中地板费13891元,辅料及安装费712元。
“然而,完工后,我们却发现地板存在色差大,且地板相互间的缝隙大,中间还夹杂着木屑。”吴先生告诉笔者,在检查过程中,他发现两箱地板的生产厂家以及产品规格竟然不相同。其中,26箱地板宽度为12.2cm,由上海茂顺厂方生产。另两箱为12.5cm宽,生产厂方为上海标龙。而订单上标明28箱地板均为香二翅豆品种,12.5cm宽。
11月17日,笔者和徐某一起来到吴先生家。徐某承认其中12.5cm的两箱确是发错了,是属于大雪苏木品种的。但是,当吴先生以欺诈为由提出退一赔一的要求时,徐某不同意。
“我愿意为自己发错的两箱地板承担责任,但是并不存在欺诈行为。”徐某告诉笔者,是厂家流水线操作出现的错误。商家收到货物时两种地板已混在了一起,至于色差和缝隙,徐某则表示,这些都是在国家允许的范围之内,属正常现象。
最后,经双方协商,28箱地板不作退货处理,由商家给予降价处理。地板、辅料及安装总计4000元,除去吴先生已付的定金,另3000元即时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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