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就业”、“工资”,人们往往想到城市居民。近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一项统计显示,我市31.22万农村劳动力中,有25万人、占总劳动人口80%以上的农民已经走出祖辈守望的土地,转移到二三产业就业。工资收入已经成为我市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
如果不是家里还种有几分地,屠甸镇汇丰村村民于丽妹一家的生活和城里人几乎没什么区别:家里的柴米油盐都要购买,夫妻俩在公司上班,早出晚归,公司给他们缴纳各种保险。于丽妹是海宁一家服装厂里有名的操作能手,10分钟就能够缝制一件衣服,每月工资高达四五千元。小于说,村里人大多在企业上班,上班的好处是收入稳定,有保障。
像于丽妹这样的中青年劳动力在工厂工作的在汇丰村有很多。村干部张良告诉了记者一个数据,即该镇从事二三产业的劳动力达76.4%,这些劳动力大多在该镇或者邻镇的毛衫厂、皮毛厂和榨菜加工厂工作。张良介绍,过去村民到企业上班要经过审批,有的企业还会发《函调》到村里,要村委会出具“品行证明”。“而如今,这些就业歧视都没有了,咱们农民也能像城里人一样就业。”
据悉,我市早在“十五”期间就破除了城乡差别,所有人员就业都统一纳入劳动力市场就业,实行公平有序的竞争。同时,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规范职业介绍服务,构建了市区、镇(街道)二级就业服务网络,配备了200多名就业信息联络员,每年都及时组织召开大型劳动力交流大会和不定期招聘集市,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搭建交流平台。
由于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缺乏一技之长,许多农民很难真正融入城市。近年来,由政府牵头,市农经部门和劳动部门共同合作,不断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转岗就业培训力度,开办了各种技能培训,采用“定单培训”等模式和用人单位合作,拓宽了农村劳动力就业渠道。
今年,我市又开始创建“充分就业村”活动,劳动部门联合农经、农办等相关单位积极扶持农村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实行免费职业介绍,对弱势群体特别是农村低保家庭成员实行以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推荐为主的重点帮扶,并为其提供免费就业推荐和一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确保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成员至少有一人实现转移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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