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的MP4在第二天就出现自动关机的现象,但是在与商家交涉时,才发现型号居然与发票上的不相同。”嘉兴教育学院学生小钟说,就这样,老板死不承认MP4是他店里卖出的。
10月25日,小钟在市区颐高数码广场125号商家购得某品牌MP4一部,价格为270元。然而,就在次日机子发生了自动关机的故障。“MP4开机后每过5分钟就会自动关机。”小钟说,他拿了发票找商家退货。但小钟意想不到的是,这家店里营业员提供的MP4实物与发票标明的型号并不一致。以此为借口,商家拒绝退货。
无奈之下,小钟找到市消协。但这家店的老板却推说在杭州暂时无法回来,一直不肯露面,最后在消协的一再催促下,终于接受调解。
“这款MP4不是在我们这儿购买的,与发票上的型号并不相符。”双方一见面,老板便盛气凌人地说。眼看,调解再次进入僵局,消协工作人员拿出录音笔,播放了一段录音。原来,在此之前,商店营业员已承认商品是他们店里售出的,并已被记录下对话。老板见无从抵赖,只得老老实实地赔款。
最后,这家店全额退还小钟货款270元,并给予小钟经济补偿100元,两项约定即时履行。
相关人员提醒消费者,消费者无论购买任何商品都要仔细察看发票是否属实。这样,才不至于让商家钻了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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