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却在检察官的深挖细查下,被成功追诉了三项漏罪。日前,市法院全部采纳了公诉意见,分别判处丁群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和马云东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
今年9月,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钟黎接手了这样一起公诉案件:2008年4月17日晚,来桐打工的安徽人马云东等人与他人发生纠纷并引起斗殴。这一情景恰被路过的安徽老乡丁群看到,为了吓唬对方,他驾驶自己的越野车冲向斗殴人群,结果撞伤了一名安徽老乡。
钟黎起初觉得只是一个普通的公诉案件,但是侦查笔录里犯罪嫌疑人丁群的抓获经过引起了她的注意:丁群撞人后就逃离了现场。5月14日,丁群打算从萧山机场飞往深圳躲避,但被机场安检人员发现其使用假身份证。
如果丁群的身份证是假的,那么,他的行为就触犯了刑法。公安机关进行了补充侦查,证实丁群的身份证和驾驶证均为假证,本人也是网上通缉的逃犯。
案件到了这时,本应该可以结案了,但细心的检察官感觉到此案仍有疑点。钟黎发现侦查卷宗中显示,马云东曾经向公安机关的投案自首时称,是他开车撞伤了老乡。之后通过侦查才发现,真正的开车人并非马云东而是丁群。但最终,公安机关只对马云东以涉嫌寻衅滋事罪移送审查起诉。这中间是否有隐情呢?
钟黎又翻出案卷材料仔细加以审阅,并对丁群、马云东分别进行了多次讯问。几经较量,终于证实了钟黎的猜测:丁群因害怕被追究法律责任,曾让马云东帮忙顶罪。“马云东为丁群顶罪,其行为已经扰乱了司法秩序,应该以包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钟黎审查后,得出这样的结论。
案件查清后,市检察院分别对丁群以涉嫌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伪造国家证件罪和对马云东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包庇罪依法提起公诉。法院经过审理,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所有意见,作出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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