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8年之久的国家免检制度由于“三聚氰胺”终于寿终正寝了,这带给我们沉甸甸的思考。
诚然,实施免检,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因各种检查而造成的不必要浪费。但事实证明,这一免检制度在施行过程中慢慢异化了,直接导致一些被授予所谓“国家免检产品”的企业甚至在政府监管部门的眼皮底下恣意妄为起来。这种不负责任的做法已经完全背离了国家实施免检制度的初衷,显然是十分不妥而又极为有害的。从大头娃娃到瘦肉精,从毒大米到地沟油,再从苏丹红到三聚氰胺,不知坑害了多少忠诚于国货的炎黄子孙。
免检是一种信任,可我们偏偏又被曾经信赖的所谓的“品牌”狠狠地掴了一个耳光:在这个市场中还有什么品牌值得我们信赖呢?出现这些危害国人健康的事件,它不仅考验企业的诚信,也在考验政府的诚信。而产品出口国外后,它不仅代表一个企业的诚信,更代表整个中国的诚信。
一种信任的建立需要几年,十几年,乃至数十年,可是它的毁灭只在须臾。虽然现在已有众多家乳制品企业签订了质量承诺书,但这不代表已经出了问题的以后不会出问题,现在还没有出问题的以后也未必不出问题。
笔者认为,一些企业之所以热衷于各种“名号”,无非是为了自身利益,为忽悠消费者而披上合法的外衣。但企业获得了国家免检这把“尚方宝剑”,并不意味着就可以凌驾于国家法律法规之上,就可以游离于国家有关“国家免检”的金字招牌,就可以放松对企业产品质量的监管和检查,拿百姓的生命当儿戏,否则就是行政的不作为,是以牺牲质量为代价换取部门利益,为虎作伥,最终的受害者是无辜的老百姓。
经验告诉我们,离开了职能部门的有效监管,把质量的希望寄托在行业自律上是很难靠得住的,否则质检部门就可以关门大吉了。免检制度的实施,只能意味着质监部门放弃或减弱了对消费者利益的维护,而把老百姓的生命和健康当作监测仪。由此看来,提升和保障产品质量的关键,不仅要靠企业的自律,还要靠相关职能部门的有效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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