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在食堂不慎摔倒骨折,企业为“做好人”,把意外 “策划”成工伤事故——
近日,随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撤销了桐劳社工伤认定[2007]1915号工伤认定决定书,一场历时10多个月的“骗保”闹剧终于妥善解决。
说起这个企业与职工串通骗取工伤保险基金、随后企业举报自己“骗保”的案件,接手此案的工作人员无不感叹:难道社保基金真的成了“唐僧肉”了吗?
事情要从2007年10月20日说起。那一天中午,高桥镇某家纺企业职工阿珍在公司食堂买饭时不慎摔倒,左手腕一阵剧痛。受伤后的阿珍立即向公司反映自己受伤一事,并向公司借钱看病。此时,公司行政人员阿荣恰好经过,他小声提醒阿珍说:“你在食堂摔倒不能申报工伤,医疗费也不能报销。你就跟医生说是在车间干活时被小推车撞倒受伤的……”阿珍闻言,心想,医疗费能报销确是美事,遂依言行事。在医院,医生为阿珍检查后确诊其为左桡骨远端骨折,并在病历上写下“上班时撞伤致左腕部肿痛”的字样。
11月28日,该公司就以阿珍在车间干活时被小推车撞倒受伤为由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能力鉴定处申请工伤认定。劳动部门随即受理,并向该公司调查核实其受伤情况。此时,阿荣再次“挺身而出”,证明阿珍所言非虚,并签名、按手印予以确认。12月10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以桐劳社工伤认定[2007]1915号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阿珍的受伤为工伤,并为其报销医疗费746.2元。
原本这起“骗保”案会神不知鬼不觉地成为历史,不料此事又掀波折。今年3月6日,阿珍通过申请伤残等级鉴定被定为工伤十级伤残,6月25日,她向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落实其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就业补助金等2万余元。据测算,这2万元中有1.4万元需要企业支付。
没多久,劳动能力鉴定处收到一封举报信,举报阿珍“骗保”一事。劳动部门不敢怠慢,立即展开调查。不查不要紧,一查竟发现,这封举报信是企业方炮制出来的。原来,最初企业想做好人帮职工“骗保”,此举反而让自己背上1.4万元的“债务”,无疑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最终,劳动部门撤销了对阿珍的工伤认定,该企业也将另案处理。相关人士称,近年来,企业与职工出于牟利或者“做好人”的冲动,骗取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的情况,已经成为值得警惕的一个动向。相关人士认为,要遏制“骗保”现象,除了改善社保监控制度外,还应建立全社会诚信价值体系,研究诚信缺失危机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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