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偷拿了一部乘客遗落在车里的手机,桐乡出租车司机李某却为此赔偿了2000元信息资料损失费。
8月5日上午,来自山东的王先生乘上了李某的出租车,然而在准备下车时,手机却从裤袋里滑落至出租车前排车座旁。于是,他马上拨打了自己手机,但没人接,他也没记住车牌号码。
司机李某原先并未注意到副驾驶座上的手机,直至听到铃声响起。“我确定是那乘客打来的,但看着这款崭新的智能手机,就有些心痒痒了。”李某说。
“当时我心存侥幸,觉得乘客并不知道自己的车牌号,且听口音又非本地人,再者并无其他人在场。便顺手拿了,关了机。”李某说,回家后他调换了手机卡,删去王先生储存的信息,便自己使用起来。
然而,无巧不成书,不久后,王先生再次坐上了李某的车。“在和司机闲聊中,我觉得他的样貌和声音都似曾相识。”王先生说,直到他发现李某如今用的手机正是他遗落的那款才恍然大悟。
王先生立刻报了警。最后,在梧桐派出所调解员的调解下,李某把手机交还王先生,并一次性赔偿王先生手机信息资料损失费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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