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实施8个多月了,桐乡企业出现了新情况——
《劳动合同法》自今年1月1日实施以来已经8个多月了,我市的劳动合同签订率已经达到92%;今年以来立案处理劳动争议案件92件,较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10%。业内人士认为,这些变化标志着大部分企业正自觉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劳资管理,职工维权意识也普遍增强。
企业老板:依法管理
“以前是员工‘怕’老板,现在是老板‘怕’员工!”在最近一次《劳动合同法》培训会上,从事家纺包装业10多年的钱老板告诉了记者这样一种对管理员工的有趣的认识。他的印象中,以前,根本没有员工到劳动部门告老板的,员工不想做就走,管理十分不规范。“现在我们也慢慢懂法了,知道必须要签订劳动合同,为员工参保。”他说,“对员工负责就是对自己负责嘛。”
已经第二次参加《劳动合同法》培训的家纺企业主潘先生对此也表示认可:“对员工当然不是真正的怕,而是尊重。”对于如何依法管理员工,他如数家珍:“招用员工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还要做好工资发放清册,保留好招用人员的身份证复印资料……”
目前,我市如桐昆、新凤鸣等规模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已经达到100%,全市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2%,企业规范化管理可见一斑。
员工:不用担心工资拿不到
“我也不懂什么劳动合同法,但在桐乡打工4年了,我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劳动用工的变化。”在我市一家化纤企业做普工的安徽人小王真诚地说,过去工资要到年底才能结清,如果辞职,老板总要扣一点钱,说是违约金。今年却完全不同了,年初刚进这家化纤企业,他就签订了劳动合同,而且现在工资都是按月结清,辞职时工资都会结清。老板们都很清楚,要是拖欠工资,不仅有法律制裁,还有劳动保障部门会为员工做主……
小王的话颇具代表性。如今,企业扩大生产,发展生产,需要相对稳定的员工队伍,在当前人力资源走向市场、《劳动合同法》实施的背景下,不少企业认识到,以往不签订劳动合同、扣押工资等违法手段不但不利于企业管理,也提高了企业一定的违法成本,对企业发展来说是得不偿失。
劳动保障部门:
新法利于劳资关系的和谐
“目前我局立案处理劳动争议案件92件,并没有出现如外界所说的‘井喷’现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冯和坤说,“这主要还是得益于我们预防和调解的工作思路,从目前处理案件和劳资纠纷的方式来看,80%以上都是通过调解解决的。”
开展宣传培训,积极指导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在我市开展的各项活动的影响下,新法的出台不仅没有影响经济发展,反而促进了劳资关系的和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杨永根说,老板“怕”员工,这“怕”是大部分企业的劳动保障法律意识在增强,是他们在积极主动适应新法,自觉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劳资管理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