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把孩子带走,把衣服带走,有多少夫妻会想到把原本在一起的户口迁出?
桐乡法院刚刚受理的一起案子,说到底就是因为没迁户口引发的。男方拿着户口簿和自己的身份证,去银行把离婚时分给老婆的钱取了出来。
做足了功课来拿钱
如果银行的备档资料全部真实的话,确实记录了这个男人的做派。
2005年,女人与男人离婚,孩子归男方,财产分割时,男方给了女方3.5万元。大家都说,女人很老实,钱是一位中间人帮女人去存银行的,存了三年的定期,连存单都是由女人的母亲保管的。
定期存款今年到期,女人拿着存单去银行取钱时,银行说你的存单早就被挂失了,钱被领走了。
银行找出了当时备档的资料,资料显示,领钱的正是女人的前夫。
那是在这笔钱存进去才3个月的时候,前夫做足了功课来拿钱,他带上了自己的身份证,拿上了写有两人名字、女方身份仍为“妻子”的户口簿,还叫来了一个女人,一起来银行。
他说“妻子”,并指指身边的女人,存单丢了,来挂失,但她的身份证一时找不到,特地带着户口簿和自己的身份证来挂失。
银行说是按规定操作的
现在银行出具给法院的证据显示,银行系统有规定,取款时,本人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都可以作为身份的有效证明。
而当时,银行还详细问了男人情况,因为当时存款是中间人办的,男人对存款情况非常了解,他一五一十地说了时间、哪个银行、多少钱,旁边的女人估计当时也帮腔说我就是他老婆,就是户口簿上的这个,就这个情况。
银行在办完一切手续后,给男人办理了挂失,程序期满后再同意取款。
分出的3.5万元家产,就这样又流回了男人手中。
官司有点棘手
老实的女人由亲戚陪着找到一位律师,决定打官司。律师说,你也不能直接告男人啊,因为现在是存款没了,存款关系是你和银行的,那你只能告银行。
就这样,桐乡法院受理了此案,女人告银行对存款保管不善,要求银行兑付储蓄存款本金35000元,还有利息3453.09元。
银行答辩,自己按规定办事,钱也不是银行占有的。
女方的律师强调,银行有过错。户口簿最主要的功能是证明户籍情况,而不是身份证明,户口簿上又没照片,在身份证明上作用力应该是很弱的。即便银行有规定可以凭借户口簿拿存款,那只能说这个规定本身也有问题。
法官说,案子很棘手,会把双方叫拢来再协商一下,不排除借助警方的力量,对男人的这种做法进行调查。
延伸阅读
在离婚和户口这回事上
部门间信息不通畅
主持“一周婚姻观察”栏目的记者观察到,婚姻关系解除了,但是户口往往还在一起的现象很多。有的是嫌麻烦,有的是没想到,当年因为买房等种种原因在一起的户口还继续显示着两人曾经的配偶关系。
户籍管理是公安部门操作的,而无论是法院判离,还是去找民政部门,离婚的关系都很少会反映到公安的户籍管理部门来,自然也不会反映到银行。
部门间信息的不通畅,在一定程度上,使得此案中的男方有空子可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