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中午12点,天气很热,梧桐派出所值班室突然接到群众报警,市区庆丰路北港桥下,3名儿童正在河里游泳,没有大人在旁边,十分危险。梧桐派出所民警立即驾车向该地点飞驰而去,果然看到3个约十岁左右的男孩在河里游泳。民警上前把他们叫起来,并耐心地进行了安全教育,随后将3名儿童送回家长身边。由于热心群众发现得早,及时报警,避免了一起有可能出现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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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暑以来,我市连续发生多起溺水事件,仅7月份以来,共发生5起溺水事件,致6人死亡。
溺水死亡事例:2008年7月2日中午,梧桐街道鱼行街老民政局工地,张某(男、8岁、重庆秀山县人)和余某(男、8岁、四川高县人)二人不慎掉入水坑溺水死亡。 2008年7月2日下午2时许,梧桐街道振兴东路新公园河内,何某(男、13岁、重庆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游泳不慎溺水死亡。2008年7月7日12时许,石门羔羊集镇菜场附近,宋某(男、7岁、安徽利辛县人)失足跌入河内溺水死亡。2008年7月9日15时许,大麻镇西桥河边刘某(男、8岁、四川宜宾人)不慎落水溺水死亡。2008年7月9日20时许,濮院镇政府广场对面池塘,李某(男、23岁、重庆秀山县人)游泳不慎溺水死亡。
溺水死亡事例特点:从发生事件的时间来看,均发生在7月入暑,学校放假后。 从死者年龄来看:学龄儿童为主。从死者对象来看:主要是在桐乡务工或经商的新居民子女。 原因简析:一些学生、儿童暑期放假因无人看管,在住所附近的河浜、水塘、拆迁工地的水塘中游泳、嬉戏,由于此类水域水情相对复杂,又无保护措施,极易造成险情。外来新居民生活条件差,一般在建筑工地、机械等厂企从事高强度作业,防暑降温设施简陋,外来新居民往往贪图方便到就近的河边、池塘洗澡、游泳,从而提高发生事故的可能。事故发生地点往往会集中在乡镇和农村地区的河道、池塘、水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