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7月7日午休时分,家住崇福镇芝村乡新联村的林师傅汗流夹背地赶到市公路运输管理所,焦急地向一名运管人员打听自己跑运输的从业资格证换证时间已超过一周,是否会被罚款之事,当得知换证时间已延长至年底消息后,林师傅脸上的愁容顿时烟消云散。
根据交通部相关文件精神,桐乡运管所在今年2月曾发出通知,决定从2008年3月1日至6月30日止的4个月时间里对本市5800余名持各类道路运输车辆从业资格证的人员统一进行证件换发。由于受多种因素影响,部分地区未能及时完成换证工作,为了不影响营运车辆驾驶员的的正常经营活动,今年5月23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已发通知,决定将该证换发的截止期延长至2008年12月31日止,在此期间,驾驶员持有新、旧证件上路同时有效。
据了解,到目前为止,本市大部分驾驶员已参加换证,尚有少量驾驶员未及时办理。该所运管人员提醒少数未换证驾驶员须引起重视,虽然时间已延长,但还是应尽早办妥为好,万一遗忘时间超过2008年12月31日,该证即成为无效证件。
对无效从业资格证,该所将根据2007年3月1日起实施的交通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对使用无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及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经营者分别处于200元以上至2000元以下和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