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上午,刘女士从乌镇派出所副所长郑伟手中接过了钥匙,领回了被抢多日的汽车。她说以后再也不开“黑车”了,这不但违法,还容易成为犯罪分子侵害的对象。
前不久,没有固定工作的刘女士买了辆“海马”车跑起了客运。由于缺少合法的手续,她的车成了所谓的“黑车”。为谨慎起见,她一般只做些熟客的生意。6月28日,刘女士跟往常一样在一酒店门口等生意。下午2时左右,一名40多岁操本地口音的男子前来叫车。之后,刘女士在男子的指点下,又带他去了海宁、乌镇、湖州等地,说是“熟悉环境,为客商做向导”。当他们从湖州返回时,天早已经黑了。
晚上8时30分左右,车子驶上桐乡民合一条偏僻的乡村公路时,男子突然说“晕车”,叫刘女士马上停车,并要求她把大灯熄灭、车窗关上。刘女士不明就里,将车停下。但还没等她将车窗关上,后座上的男子一把揪住了她的头发,要她交出钱来,并伸手抢她的包。刘女士想反抗,一把凉飕飕的刀却已经贴到了她脸上!恰巧在这个时候,一骑自行车的老人从旁边经过,刘女士大呼“救命”,并趁男子将刀收起之时逃出了车。但男子马上跟下车,对老人讲是夫妻吵架,让他别多管闲事。见老人走远,男子在对刘女士一顿拳打脚踢后,抢走了她的包和车钥匙,并迅速驾车逃离。之后刘女士在附近村民的帮助下报了警。
鉴于案情重大,桐乡市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连夜展开侦破。通过排摸、巡查,民警在梧桐街道复兴北路找到了被抢车辆。经进一步侦查,办案民警最终将目标锁定在嘉兴凤桥人徐某身上。在兄弟单位的协助下,于7月2日下午将犯罪嫌疑人成功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