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凌晨零时许,桐乡市屠甸镇联星村小石桥一处租房,两名男子被押上了警车。当天,警方对涉嫌谎报警情的张春、廖廷洪处以行政拘留。
6月15日晚8时16分,桐乡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屠甸两辆汽车内有炸弹!”当接警员欲问其汽车停放在屠甸的哪个具体位置时,对方挂断了电话,再打,对方已停机。正在局里值班的桐乡市公安局副局长胡国盛、吕卫强获悉情况后,立即率刑侦大队侦查人员赶赴10公里外的屠甸镇,展开前期侦查工作。重大警情被迅速上报,嘉兴市有关领导要求嘉兴、桐乡两级公安机关全力侦破此案,并立即指派刑侦技术人员连夜赶赴桐乡,指导侦破案件。
霎时间,嘉兴、桐乡近70名警察汇聚到屠甸镇秘密展开侦查工作。经查,当晚屠甸镇工业区内的铭龙控股公司正在举行庆典活动,屠甸镇万人空巷,镇上群众都赶去看文艺演出,铭龙公司内外人山人海。屠甸派出所所长杨雪慷一边组织疏散场外群众,一边打电话给该公司总经理。根据要求,总经理对停放在公司内外的所有车辆进行逐一甄别,除了本公司及一些客户的车辆外,并没发现任何可疑车辆。至晚上9时30分,庆典活动结束,现场人员全部散去。经侦查,这是一起有人故意谎报警情的案件。
为尽快侦破此案,让案情水落石出,警方根据已经掌握的线索对屠甸工业区一带的出租房屋连夜进行清查。16日凌晨零时许,在屠甸镇联星村小石桥一处租房内,已经入睡的违法嫌疑人张春(男,22岁)、廖廷洪(男,27岁,两人均为四川省长宁县人)被警方抓获。据审理查明,张春、廖廷洪均在屠甸一家羊毛衫厂打工,15日晚饭后,两人相约到工业区观看铭龙公司庆典文艺演出。因为去得晚,演出现场已经进不去了,“连公路边上都站满了人、停满了车子”。
两人在人群中踯躅、犹豫。这时,张春说:“这个时候,如果打个电话说这里有炸弹,这里肯定乱。”“我的手机已欠费停机。”“我来打。”说完,廖廷洪拿着张春已经停机的手机拨打了“110”。他们哪里知道,这个“玩笑”开大了。当然,张春、廖廷洪也要为之付出代价,6月16日晚10时,桐乡市公安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涉嫌谎报警情的张春、廖廷洪分别作出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