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4天时间,工商部门相继接到两起有关手机假冒的投诉,经调查发现,投诉人实为同一个人。
日前,分管石门辖区的巡查组受理了一起投诉,该投诉人称今年劳动节期间在石门一通信器材店买了“中天”牌手机一部,经常出现死机现象,后经检测发现该手机入网许可证系假冒,投诉人当场出具了浙江省智能技术质量检测中心的报告和来回车票,要求工商人员按照法律的规定来处理。鉴于投诉者提供的材料充足,证据确凿,工商部门依法要求该店经营者退一赔一,并且支付手机检测费和来回车费共计1000余元。
事隔两天,分管河山辖区的巡查组也接到一名消费者的投诉,投诉河山一家通信器材店,虽然前来投诉的人不同,但是在出具的手机检测报告中的签名却是两天前那名投诉人的姓名。经过调解,最终这名投诉人再次获得1000余元的赔偿。
为此,工商部门呼吁,经营者需诚信经营,而作为消费者,也应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