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防夜防,家贼难防,近日,又有人应验了这句俗话。桐乡市洲泉镇某企业职工朱某白天在车间上班,晚上熟门熟路地进车间盗窃企业生产原料,致使企业损失价值约1.5万元。5月16日,桐乡市公安局洲泉派出所将朱某相关案件资料整理完毕,报送检察机关批捕。
朱某系河南省桐柏县人,去年12月份进入桐乡市洲泉镇某企业打工。工作期间,朱某发现企业内的生产原料——镍板价值较高,顿起歹心。随后,朱某便经常盘算着找机会弄点镍板出去换点钱。3月23日晚上,朱某乘夜深人静,顺着白天看好的路径,翻墙进入厂内。又从早已熟悉的车间墙上约3米高的一个通风口进入车间,将车间内30斤镍板装进事先准备好的编织袋中,又从原路返回。当晚,就将镍板卖给企业附近一个废品收购站内,得赃款1080元。第二天,朱某若无其事地到企业上班。一天过去,朱某看到厂里没有动静,也许老板没有发现,提着的心终于踏实地放下了。
由于钱来的容易,花起来就轻松。仅两天时间,1000元钱被朱某花得所剩无几。26日晚上,朱某从原路再次进入车间,这次他“拿”走约40斤的镍板。又卖给了同一个废品收购站,得赃款约1500元。
27日早上,朱某又若无其事的到厂里上班。刚进厂门,就发现一辆警车停在车间门口。有同事告诉心中早已七上八下的朱某:“厂里被人偷了镍板,价值一万四五千。”听到这个消息,朱某心中大惊:“想不到自己偷出去只卖了2000多元的镍板,竟然这么贵。”
这一天,朱某在厂里如坐针毡。好不容易挨到下班,回到租房,立即卷铺盖走人。
离开洲泉后,朱某在桐乡、杭州等地东躲西藏挨了一个月。4月底的一天下午,朱某在杭州市火车站准备乘火车到广西“再谋发展”。临上车时,被桐乡市公安局洲泉派出所民警和杭州公安机关民警拦住了去路。
经讯问,朱某交代了先后2次盗窃的犯罪事实。当民警带着朱某指认现场时,在场的同事纷纷摇头:“日防夜防,家贼难防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