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人张某是个聪明人,经营着一家废品收购站。然而,他为了一点利益,却办了件傻事。到头来,钞票赚到了,却把自己的自由赔了进去,得不偿失。5月14日,张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桐乡市公安局洲泉派出所民警抓获。
张某今年37岁,在洲泉镇经营废品收购已经6个年头。几年来,张某凭着自己诚信经营,日子过得挺红火。然而,张某聪明人也有犯糊涂的时候。今年3月下旬的一天晚上,已经在休息的张某听到有人叫门。张某起床打开门,一个小伙子拎着一个编织袋:“老板,我这里有几块铁板,你收吗?”打开编织袋张某一看:“镍板!”张某重新打量着这个小伙子,心里泛起了嘀咕:“镍板市场价值很高,看来这个小伙子的镍板来路肯定不对,自己到底收不收呢?”经过一阵思考,在利益心的驱使下,张某还是决定收下它,称了称27斤,张某付给小伙子1080元钱。第二天,张某一转手轻松地赚了近千元。
过了两天,那个小伙子又来卖了。尝到甜头的张某这次没有犹豫,直接就把它收下了。后来,一转手又赚了1000多元。仅这两单生意,张某轻松赚进2000多元,张某乐不可支,心里巴不得那个小伙子经常来卖。
但是,随后的一个多月张某再也没有等到那个小伙子的再次光临。他不知道,一副铮亮的手铐正慢慢的在找他。
5月14日凌晨3时许,正在熟睡的张某被一阵敲门声吵醒。“是不是那个小伙子又来了”张某心中一阵欣喜,赶紧起床开门。门外站着的不是送“货”来的小伙子,而是桐乡市公安局洲泉派出所的民警。
在派出所讯问室里,张某后悔不迭。一五一十地交代了自己两次收脏的违法事实:“我想这些镍板是他们偷来的,卖给我比较的便宜,我收了的话还是可以赚点钱的。我是存在一种侥幸的心理,反正抓不到,也没有什么事情的。”
鉴于张某认罪态度较好,能积极配合民警查清事实。且了解到其家中尚有小孩需要扶养,办案民警在报请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为张某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