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乌镇工商所接到安庆某有限公司举报,声称在乌镇辖区的某摩托车配件商店发现有销售假冒该公司注册商标产品“ATG”套缸的情况,要求严肃查处。
得知情况后,执法人员快速出击,在线索反映的摩托车配件商店内查获涉嫌侵犯安庆某有限公司“ATG”注册商标专用权的“ATG”系列的摩托车配件套缸64盒,涉案金额4000余元。
经查明,当事人从2008年2月起,先后5次以78元/套、68元/套、79元/套、87元/套的价格从江苏无锡摩配商行购入型号为CG150、CG125、GY6125、WH100、WY125、GN125的“ATG”套缸共计100盒,置店中销售,至查获之日止,已销售26盒该类套缸。经安庆某有限公司鉴定,剩余产品中有64盒“ATG”套缸为假冒该公司的产品,其余10盒为正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当事人之行为已涉嫌构成对安庆某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执法人员依法对现场查获的64盒“ATG”套缸予以扣留,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