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省医药费,在桐乡打工的王某请来非法游医为妻子接生,致使产妇生下女婴后因大出血死亡。近日,桐乡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行医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黄其玲系河南省固始县人,中专卫校毕业,2004年来到桐乡后,和同样没有取得《医师职业证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父亲在桐乡郊区的租房里开了家私人诊所,常给来桐乡打工的老乡看病。2005年3月,来桐打工的产妇向某为了省钱,坚持不到医院生产,于是让其丈夫王某请来“黄医生”在租房里接生。接到“生意”的黄其玲带上从老家卫生所购买来的药品和器械来到了向某的租房内,先给向某打了支催产剂,半小时后向某顺利产下一名女婴。但仅过10分钟,产妇因产后大出血而休克,后送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产妇的死亡原因系产后大出血。
当得知自己非法行医致人死亡后,黄其玲马上回老家躲避。案发后,黄氏父女的“黑诊所”和药品器械被依法查封,黄其玲的父亲受到治安处罚。但当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时,躲在老家的黄其玲已身怀六甲,公安局遂决定对其执行取保候审。然而在取保候审期间,黄其玲又擅自随丈夫逃到深圳打工,直到2007年11月才归案。
在没有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为他人治病开药的非法行医者,在一些城乡接合部及农村并不少见。在此,检察机关提醒广大市民,非法行医者既不具备行医资格,更不符合卫生安全条件,一旦生病应到正规医院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