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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销毁罚没品也应提倡“环保”

      每年,各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对查缴的假冒伪劣商品进行集中销毁时,一以贯之的做法就是“一烧了之”。“销毁”似乎已成为目前行政执法部门处理罚没物品的惯例。而笔者则认为,一烧了之固然痛快,但是烈焰熊熊,浓烟滚滚,既污染了环境,也浪费了资源。因此,行政执法部门对罚没品销毁也应提倡环保,进行“绿色销毁”。


      笔者了解到,目前,行政执法部门销毁罚没品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一是集中烧毁,将查获收缴的各类假冒伪劣产品统一进行焚烧,这也是最常用的一种方式;二是进行拆解,对游戏机、自行车等体积较大的罚没品采取解体破坏的方法;三是统一填埋,将罚没物资进行填埋处理。


      笔者认为,这些处置方式都存在一定的弊端。首先,带来环境污染。尽管那冲天的火光,能显执法部门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坚定决心,但焚烧产生的烟尘和气体,造成了对环境的污染。一些电子产品如果未经技术处理而简单地加以填埋,也极易产生有害物质的污染。其次,造成资源浪费。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假冒伪劣商品的生产,消耗的也是生产资料和资源,不少物品都可以进行再利用,如果简单地对那些罚没品进行破坏性的销毁,势必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第三,易产生假冒物品的回流。为了起到震慑作用,一些执法部门往往将数次查缴的罚没品进行集中性销毁,由于数量众多,难以彻底销毁,加之对销毁过程监督不严密,容易导致一些居民前去“淘金”,从而使这些假冒伪劣商品再度流入市场,造成二次污染。


      因此,笔者认为,当前执法部门在对罚没品的处置上应多些环保精神和节约意识,提倡“绿色”销毁,即对假冒伪劣商品进行废物利用,做到二次回收。针对被销毁商品的性质、特征,进行科学分类整理,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分类销毁,比如把伪劣食品通过加工处理制成家畜饲料,把盗版书刊、假冒商标标识及包装纸箱盒等印刷品送往造纸厂化为纸浆。同时,建议尽快出台“第三方处理原则”,将罚没物品交由在政府管理下的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处置,成为罚没物品再利用的一个枢纽,经过技术处理让罚没物品合理合法地在社会上进行二次流通,这既避免了浪费,又可造福一方。

    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版 作者: 跃 红 炜 君 编辑: 朱方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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