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我市停发暂住证,此举意味着暂住证将淡出历史舞台——
“以前叫暂住证,现在叫居住证,虽然只是一个字的变化,但让人有种归属感。”4月1日,龙翔街道华鼎服饰会议室里,来自湖北的陈贝贝在民警的指导下拍照、填写登记表,过不多久,她就能成为拿到居住证的新居民了。
从市新居民事务局了解到,从4月1日起,我市停发暂住证,取而代之的是根据新居民来桐工作时间长短、技术技能等具体情况和基本条件而实行的居住证。此举意味着,沿用了20多年的暂住证将淡出我市历史舞台。
据市新居民事务局副局长夏根伟介绍,到去年年底,我市在册登记的新居民人数达32.7万人,人数之多居嘉兴五县(市)两区首位。自今年1月30日濮院镇试点以来,目前已为2.6万新居民办理了居住证。
有了居住证,是不是意味着原来的暂住证就失效了?夏根伟说,已经发放的暂住证在一年有效期内还可以使用,2009年4月1日,暂住证将完全退出我市历史舞台。
据了解,与暂住证相比,居住证在登记发证过程中,增加了对新居民政治面貌、职称等级、子女入学、就业、计划生育等信息的采集,扩大了信息采集量,所采集的信息可用于计划生育、劳动、教育等多个管理部门共享,增强了信息的实用性,有利于提高各管理部门工作效率和沟通协调效率。
针对目前外来人员最关心的孩子就学、住房等问题,新居民事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制订了一系列政策:持《临时居住证》的新居民,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享受与本地居民相同的住房公积金权利,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再在桐乡就业的,根据本人要求和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储存余额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持《普通人员类居住证》的新居民,除《临时居住证》所享有的权利外,其子女就读我市中小学校可按规定参加当地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对具有中专(含高中)以上学历或者具有熟练技术和管理经验的新居民,在我市持《普通人员类居住证》满2年或《暂住证》满3年(首次申领),并符合其他相关条件的可申领《专业人员类居住证》;持该证的新居民,还可申购当地建设部门面向新居民的小户型经济适用房……
“这样的好政策,我们以前想都不敢想。一直以为,住房公积金只有公务员才能享受到,没想到现在我们外来务工人员也能享受。”在我市服务行业工作的安徽籍外来务工人员赵永益,听到这样的消息后,感到非常惊讶。“有了居住证,就能过上和城里人一样的生活。”从湖北来桐打工的李平说,接下来他要把孩子从老家接到桐乡来上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