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去世了,她存在银行里的钱取不出来……”3月4日,家住濮院镇的高师傅打来电话,称他的母亲突然去世,一张2000元的存单不翼而飞。为了取出这笔钱,高师傅跑了几天竟然发现:这是一笔取不出来的钱。
2005年12月9日,高母将自己平日里节省下来的2000元钱交给高师傅,让儿子以母亲的名字到银行存一张存单。高师傅照着母亲的话到银行办妥此事,并将此存单交由弟弟保管。时间一晃两年多过去了,前不久,高母突然去世,高师傅就想把母亲的几张存折、存单里的钱取出来办丧事,找来找去却惟独少了那张2000元的存单。奇怪的是,高师傅想尽办法,就是无法取出这2000元钱,究竟是为什么呢?
记者到银行询问相关办理手续,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要补办存单,必须由“本人”来办理挂失等手续。“本人”已经去世,这该如何是好?工作人员说,这笔钱涉及遗产继承问题,不能随意被取走,而需要公证处先出具调函,证明这笔钱的归属人,才能取走钱。当记者提出是否可以开具存款证明时,得到工作人员的否定回答。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银行为了替储户保密,目前采取的是用户实名制,除非有公证处的证明,或者由法院开出调函才可以。
随后,记者到公证处进行咨询,却得到了相反的答案:由于存单丢失,必须由存单开户银行开存款证明或者挂失证明,继承人携带存款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银行要公证处先开继承权证明,公证处要银行先开存款证明,一件小事竟然成了两难的尴尬。无奈,记者拨通“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咨询如何解决此事,接线人员分析,银行和公证处都有各自的运行“规则”,孰是孰非不能简单地予以认定。
难道放弃这2000元钱?高师傅难以接受。这2000元钱能否取出来?记者将关注此事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