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8年2月22日桐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桐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认真听取和审查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顾政宇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在开局之年,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各项工作在历届基础上取得了新的进展,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会议对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来的工作表示满意,决定批准顾政宇主任所作的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中共桐乡市委的领导下,以服务发展、促进和谐为立足点,以扩大民主、加强法治为着力点,以改善民生、保障权益为切入点,依法行使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要切实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认真督办代表议案建议。要进一步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更好地发挥各委办的职能作用,加强对镇(街道)人大工作的指导,不断提高依法履职、求实创新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推进创业创新、全面建设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