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8年2月22日桐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桐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认真听取和审查了冀友佳院长所作的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认为,一年来,市人民法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公正司法、执法为民”的要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会议对市人民法院一年来的工作表示满意,决定批准冀友佳院长所作的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法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全面履行审判职能,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全面落实“三项承诺”,优化完善审判管理,努力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充分发挥审判机关在深入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战略中的职能作用,为全面建设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