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时每逢元宵节,我们一帮孩子总是欢呼雀跃地尾随着舞龙灯的队伍,在劲歌狂吹的龙灯号子中窜前绕后。那时,我亲眼看着大人们放鞭炮、给各家各户送贺喜帖,领队的人还大声吆喝着恭贺吉祥的祝词……所到之处,接灯的人家都要放鞭炮,还有人家摆香案迎接龙灯登堂入室。舞龙的人则围绕着院落、厅堂、屋柱,甚至卧室舞上一通,然后龙头朝外舞出大门。如果有的人家吝啬,不给赏钱、礼品或点心,龙灯便会尾朝外。据说这种俗称“倒拨龙”的倒退着舞出门的做法是很不吉利的。所以在农历正月十五元宵节,乡亲们都力所能及地表达自己的接灯盛情,在一片喜气洋洋中将龙灯迎进送出。
在元宵节吃元宵也是一件趣事。我母亲就做过各种各样的美味元宵,曾让贪吃的我吃坏过肚子。在老家乡下,至今还有人将观灯说成是看火。据说这是因为宋朝有一个叫田登的州官,为了避讳他名字中的“登”与“灯”同音,于是在元宵节贴出告示:“本州依例,放火三日。”为此有人便讥讽出了一句当官的欺负百姓的传世名言:“只许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
元宵节另一个有趣的事就是赏灯猜谜。我了解最早的灯谜是奶奶告诉我的,她说古代有一位名叫王少的青年,因衣裳褴褛被财主羞辱,为了出口恶气争回脸面和尊严,他在元宵之夜扎了一盏大花灯,而且在灯上题着一首骂财主的诗:“头尖身细白如银,称称没有半毫分;眼睛长到屁股上,光认衣裳不认人。”财主看后大怒,可是王少却轻松地说:“这四句诗是个谜语,它的谜底就是‘针’,针的眼睛不是正好长在屁股上吗?”众人听了哈哈大笑,财主只好灰溜溜地走了。
去年的元宵节,我去了老家乡下,那儿的孩子们在元宵节晚上玩一种“舞扫火”的游戏,也就是将用坏了的大扫把,外面包上麦秆、稻草、柴棍……有的还浇上一点儿废油,点燃后就成了一只大火把。孩子们拿着火把,在大人们带领下,先是绕着自家的庭院舞上一通,然后舞向村口、田野……我看着男孩们千姿百态地舞动着火把,女孩们也兴奋地尖叫着,不远处还有人高声唱起了歌声——那嗓音刺穿了月夜,让我的心灵变得躁动而快乐。
所有的火把都熄灭了,可是又有人点燃了河沟渠埂上的野草蓬蒿,于是一片连绵的枯草燃烧起来,那火光熊熊冲天,一种比“舞扫火”更加浩浩荡荡的气势让人心潮澎湃。这时,我仿佛感觉到了一种远古的气息——因为我们的猿猴祖辈就是在燃烧的大火中产生了智慧与思想。从这一意义上说,元宵节也是在这种复古的人文情结中生发出永恒的欢乐、美好的憧憬与对生命的感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