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桐乡市人民法院院长冀友佳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所作的《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从三个方面回顾了2007年的法院工作:
一、服务大局,促进发展,审判职能作用进一步强化
一年来,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481件,办结6433件,分别同比上升19.84%、18.84%,解决诉讼标的3.22亿元,结案率为95.47%,收、结案数创下历史最高水平,办案总量名列嘉兴前茅。
——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786件,审结783件,审结率为97.27%,判处罪犯1292人。突出打击重点,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参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活动,依法从重从快打击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的“两抢一盗”案件,严惩贪污、贿赂、合同诈骗等重大经济犯罪。继续加强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积极开展省级“青少年维权岗”争创活动。
——依法化解民商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充分运用法律手段,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共受理民商事案件3763件,审结3746件,分别同比上升 17.7% 和9.5%,审结率为96.92%,同比增长10个百分点,解决诉讼标的2.64亿元。
——稳步推进行政审判,监督、支持依法行政。依法保护公民的诉权,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32件,审结30件,分别同比上升60.00%和57.89%,审结率为85.71%。同时积极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审查非诉行政案件77件,同比上升4.05%。
——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努力实现当事人实体权益。坚持“内外兼修,以内为主”的工作方针,注重执行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规范了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评估和拍卖、变卖的财产处理工作;积极开展“执行三清理”工作。
——强化综合治理功能,营造社会和谐氛围。充分运用审判资源,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创建活动;强化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建成嘉兴全市首个科技法庭;建立易激化案件预警防范机制,有效地防止了矛盾社会化、扩大化和刑事化。
二、创新载体,健全机制,“三项承诺”措施进一步落实
——完善司法为民机制,大力加强诉讼服务。实现立案、接访、导诉的“一站式”服务;进一步拓宽“诉讼绿色通道”,推行上门立案、口述立案等便民举措;健全便民审判机制;推行案件繁简分流、便民速裁机制;开设“假日法庭”、“便民窗口”。率先在嘉兴全市实现档案管理信息化。
——规范审判权力运行,确保司法公正。通过审判公开、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等制度,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试行随机滚动分案制度;成立案件质量督查室,制订工作规则和办法。
——健全执行工作机制,强化司法权威。积极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执行工作呈现良性发展态势;建立健全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全面推行财产申报、集中曝光、易人执行、限制出境等制度,同时积极探索建立与公安、工商、房管、土管等部门联合的执行威慑机制。
三、提高素质,着眼发展,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
——搭建平台,切实增强教育效果。推进司法责任体系、业绩考核体系、司法监督体系长效机制建设;切实改进审判作风,依法行使审判权、执行权;积极组织业务专项培训和技能培训,增强学习教育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优化机制,严格规范内部管理。继续落实好民主集中、调查研究和决策论证制度;强化制度管理;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拓宽渠道,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牢固树立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意识;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加强再审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担任执法执纪监督员,定期座谈,听取意见建议,及时改进工作。
冀友佳在《报告》中还提出了2008年要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全面树立科学发展观。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继续推进审判执行各项工作的改革创新。
二、以司法和谐为标准,正确履行审判、执行职能。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依法调处各类纠纷;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强化诉讼调解,妥善化解人民内部矛盾。
三、以“三项承诺”为载体,进一步落实为民举措。围绕民生,创新方法,不断深化和完善为民办实事的长效机制,让人民群众更多地直接享受到诉讼的经济和便利,享受到司法的公正和司法裁判的权威。
四、以《“二五”改革纲要》为依据,不断完善法院管理。进一步健全科学高效的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完善审限控制办法;进一步发挥简易程序的重要作用;改革和完善合议庭负责制、审判委员会制度,提高讨论案件的质量和效率。
五、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重点,全面提高队伍素质。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法院工作实践,弘扬先进典型,加强教育培训。继续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深化裁判文书的改革,进一步加强对审判执行权运行的监督制约,全面提高办案质量。狠抓廉政建设,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保持队伍纯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