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桐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跃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向大会报告了2007年检察工作。《报告》从以下三个方面作了回顾:
一、依法办案,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受理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772件1160人、移送起诉858件1438人,经审查,批准逮捕749件1123人、提起公诉839件1415人,批捕、起诉案件数同比上升12.6%和22.5%;移送嘉兴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17件27人。
——依法惩防职务犯罪,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坚持反腐败工作格局,深化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依法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3件16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
——依法强化诉讼监督,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加强刑事审判和刑罚执行场所的监督;认真开展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项行动;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注重做好服判息诉工作,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共同维护司法权威。
二、服务和谐,扎实推进平安桐乡建设
——区别对待,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坚持严格依法、区别对待、注重效果,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对涉黑涉恶类案件、重大有影响的案件,依法快审快结;对主观恶性不大、认罪悔过、自愿赔偿的轻罪行案件充分体现从宽的一面。
——完善机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认真做好检察环节平安创建和综合治理工作,结合办案发出检察建议40份,提出各类整改意见115条,26个单位落实各项整改措施88项。努力探索检察机关服务新农村和民主法治社区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共建“检企法制学校”。认真做好青少年维权岗工作,全面推行法律监督说理工作。
——关注民生,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全面落实控申工作首办责任制;组织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注重保障弱势群体利益。
三、夯实基础,切实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积极主动向市委报告检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2004年以来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落实审议意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谋划未来五年发展规划。
——不断加强内外监督制约。认真开展检务督察,提出意见建议、督察评议案件;落实自侦案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推行审录分离;坚持纪检监察介入侦查;严格“八小时外”管理,不断完善业务工作机制。首次启动人民监督员程序,设立新闻发言人,增强执法透明度,提升司法公信力;多种渠道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以班子建设为重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党内生活制度,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党组议事规则等;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强检察职业品质建设,倡导并形成具有检察特色的八个方面的新风正气;深入开展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检察人才资源配置得到进一步优化;加强检察理论研究,深化检校合作机制。
宋跃在《报告》中还强调,2008年要着重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切实增强服务大局意识,营造良好发展新环境。
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工作,在服务和谐、服务“两创”、关注民生中创新检察工作。
二是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创造检察工作新业绩。
依法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职责,加强对严重暴力犯罪、涉黑涉恶犯罪、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严重破坏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犯罪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的打击。依法履行惩防职务犯罪职责,坚决查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重点查办有震动、有影响的重大案件;依法履行诉讼法律监督职责,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及刑罚执行的法律监督,统筹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三是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树立检察发展新形象。
以公正执法为核心、以专业化建设为方向,不断提高检察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技能和职业素养,着力打造检察职业品质和职业品牌;强化检务督察,探索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四是切实加强检察基础工作,夯实检察发展新基础。
紧紧依靠党委的坚强领导和政府的大力支持,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检察工作保障机制的各项政策措施。